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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丰富下莲塘区游乐项目,公司决定改下莲塘原停...
浏览:755    刷新:2017-09-16 10:26
行业 : 
商务服务
为了丰富下莲塘区游乐项目,公司决定改下莲塘原停车场作为商贸中心,作为小商品、美食、土特产等一条街进行经营。并且为了丰富“十一”期间的活动内容,将划分区域作为美食节的特色小吃一条街,现拟定现场招商方案如下:
一、摊位规模及规格:
现场预计设置摊位212个,摊位面积为3米*3米。拟定116个美食展位,其他展区96个;后附现场布置图。(实际摊位以现场布置为准)
二、摊位招商价格及规则:
1)“十一”活动期间:
①活动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5日,为期15天;
②摊位面积为3米*3米,每个摊位租金低至66.6元/天起(具体价格划分区域见场地划分图);
③活动期间摊位可全天进行摆设,但需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④活动期间,摊位租金需一次性付清;
⑤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并且规范市场管理,每个摊位需交纳1000元保障金,活动期间如发生客户投诉或不服从现场管理,公司将扣除一定保障金,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保障金不退。如无投诉,公司将在活动后(2017年10月15日)统一将保障金返还给商家;
2)非活动期间:
①非活动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的8月30日(其中包括十月赏菊、十一月采菊、2018年三月油菜花节、2018年七月鸡冠花节);
②摊位面积为3米*3米,每个摊位租金为10元/天,租金按月收取;
③摊位分为早市及夜市,早市经营时间为早08:30至17:30,夜市经营时间为18:00至凌晨02:00点(在不影响周边居民情况下);
④夜市摊位在收摊以后需对现场进行清理,白天不得存放商品或道具在现场;
⑤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现场管理,经营者需交纳1000元保障金,在摊位承租期间,如发生顾客投诉或不服从管理者,公司将扣除一定保障金,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保障金不退。如商家到期不租,公司将退还保障金;
三、商贸中心现场规范须知:
1)现场展位由公司统一划分,参展商在进场报到前时须交纳1000元保障金,同时签署食品消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场;
2)公司将严格要求商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行各项工作。若参展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展商承担一切责任,承办单位将配合卫生部门严厉查处;
3)用电和接线必须与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取得认可后方能开工。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拉线,加装大功率电器等。
4)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及现场物品的保管,在活动期间,参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参展证。
5)活动期间参展人员应保持本展位的清洁卫生;
6)各参展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
7)有未尽事宜或不明之处,请与活动现场主管及时联系。
注:为了确保商贸中心有序经营,请各商家严格遵守本须知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处理。
招商电话:150-7851-0210 177-7721-9388
地点:武宣县天天假日酒店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