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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坚持“四个一”做好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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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4 11:08: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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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学的知识太少了才会犯这样的错误,感谢法官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以后一定认真学习,好好工作,不辜负父母的期盼和法官的良苦用心。”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武宣县人民法院的几位法官,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黄某说出了肺腑之言。

  近年来,武宣县人民法院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努力感化、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促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耐心开展一轮社会调查。办案法官接到案件了解基本案情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老师、家长、亲戚进行走访,全面地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在校表现等情况,为挽救、教育未成年人奠定基础。

  细心组织一场法庭教育。为了让未成年人在特定的场所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该院邀请妇联、团委、老师等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由受邀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法官分别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法庭教育,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真心准备一封法官寄语。在写判决书的同时,主办法官会为未成年被告人准备一封信,信中记载法官的寄语,引导迷惘中的未成年人认清人生正确方向,让他们在认识错误接受改造的同时感受到爱与关怀,看到未来和希望。

  精心组织一次判后回访。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作用和女法官细心、耐心的特点,及时组织法官和合适人员对被判缓刑的未成年犯罪人进行回访帮教,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

  据悉,近两年来该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一直走在全市法院的前列,2013年该项工作获得来宾市法院单项绩效考评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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