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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乡结伙行窃 锒铛入狱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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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22:07: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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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发财致富”的梦想,几个老乡勾结在一起频频盗窃他人财物,结果齐齐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蓝某某和盘某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和2年4个月,并各处以罚金。

蓝某某、盘某某和盘某(另案处理)均是家住广西忻城县的老乡,三人既想发财致富,又不愿辛勤劳动,就动起了歪脑筋。今年1月4日15时许,三人携带液压钳,从南宁来到防城区滩营乡滩营街踩点,伺机作案。次日凌晨1时许,由盘某某望风,蓝某某和盘某用液压钳剪断一家小卖部后窗的铁窗柱,盗走现金18元和玉溪、红双喜、红河等价值165元的零包香烟。

尝到甜头后,1月5日和1月6日连续两天,三人又先后窜到防城区的华石镇和那梭镇,用同样方式共盗得现金3180元和一台价值3200元联想牌液晶电脑,所盗赃款三人平分。

另查,蓝某某和盘某还于去年11月27日凌晨在港口区公车镇一居民家中盗得价值3300元的香烟一批,两人将香烟带到南宁出售,得款3000元平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蓝某某和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事前商量并到现场踩点实施作案,事后平分赃物,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自:北部湾新闻网招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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